剛剛把稅都算好了,今年和往年一樣,要報兩種稅,聯邦稅和明州州稅,並可報退財產稅.
很用力得讀完三分報稅說明書(註),結果很心碎地發現今年要補三百多塊的稅. 來來回回檢查實在沒發現錯誤,至今仍難以相信我竟然要繳這麼多稅. 扣除財產稅退稅, 依然要繳兩百元左右. 老實說, 我真的沒領這麼多, 到學校網站的收入明細看一看,發現學校很壞心把學費的credit算成可課稅所得. 這樣造成可課稅所得增加,加上我拿的獎學金是可課稅,害我所有稅率都往上跳一級.
米國政府阿,我是窮學生呢,很窮很窮呢,我很可憐的飄洋過海來這邊奮鬥,幹嘛要這樣連這種錢都要跟我計較... 我不要cash outflow啦,泣...
註: 稅法年年改,雖然大同小異,不過要因為小異而報錯(少報),罰錢事小,以後辦身分可是大大有問題.
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
稅稅稅
標籤:
碎碎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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